蓝叶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一章 怪拐子(3),麒麟之王,蓝叶虫,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解开的。。。。。。。”
老头子道:“这个你不用担心,千年魔怪比你更担心呢。。。。。。。所以,你们放心吧,到时千年魔怪要冲破仙符之时,我会派人通知你来的,当然你要带上麒麟火了。。。。。。。你还是想着为今晚行为向女王解释吧!”
+++++++++++++++++++++++++++++++++++++++++++++++++++++++++++++++++++他们怎样向半仙女王解释呢?也许根本就不用解释。他们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地走回了客栈。
陶小志当然拥有“特权”,因为只有他知道麒麟火的下落。但拥有特权并不是说就可以随便进出客栈,逃出半仙女王的视线的,而且还可以逃脱惩罚的,因为她刚好也下了严令:没有她的特别允许,任何不得随意走出“安全范围”。这严重危及到了她的威严(也就是面子问题了)。她也正好想找个机会,好好地为以后想随便溜达的人提个醒,所以不得不拿陶小志他们开刀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所以陶小志、阿木和铁桶就没人被赏了五十大板,把他们白花花的屁股打得像红艳艳的鲜花一样灿烂!让他们感到欣慰的是,老马也被拉去打了五十大板,因为他指责上的疏忽和容易上当的脑袋。
这就是他们为此次“看风景”所付出的代价。所以,他们之后的三天都不敢出门了,也出不了门了。
陶小志他们便把当晚的事告诉了煞瑰和吴亮,但把要去杀千年魔怪的计划掩盖了,只说是想出去兜风,却不料在半仙塔遇到了一个怪老头,一个喜欢用靴子当作酒杯的人。
“他是什么人?你们认识或者听说过么?”陶小志道。
煞瑰和吴亮面面相觑,脸上的惊讶在涌动——煞瑰道:“难道是他。。。。。。。。”
吴亮道:“绝对可能,这老不死的。。。。。”
阿木惊道:“难道你们真的认识他吗?”他的意思是:难道你们真的和这疯老头是一类的吗?
煞瑰自言自语般道:“这疯老头,我只见过他一次面。。。。。。。。想不到他居然还没有死。。。。。。。。”
吴亮叹了口气道:“这不是一般人能见的人物啊。。。。。。。。”
阿木道:“你们不要再卖关子了,行不?”
吴亮道:“他就是半仙之王——怪拐子!”
铁桶搔着脑袋道:“半仙之王?他和半仙女王什么关系呀?”一个叫“半仙之王”,一个叫“半仙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