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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第一盛会。
而每次篮球比赛的风云人物,几乎都能够成为五所大学大部分女生的梦中情人,收获无数情书,然后从中挑选出自己喜欢的美丽佳人。
这场比赛是河都区大学城很多篮球高手梦寐以求的盛会,不仅仅是为了名,更是为了这些漂亮的女孩子们。
而且比赛获胜之后,还能够得到大笔的奖金,如此一来。名、利、美人三者都有了,可想而知有多少男生想参加这次篮球盛会,获得前所未有的成功。
可惜的是。这场比赛的竞争也是前所未有的激烈,没有一定的实力,没有一个强大的团队,别说是取得胜利,获得万众瞩目,就连选拔赛估计都过不去。不但获得不了河都区众多女孩的青睐,还会成为笑柄。
陆经纬所在的计算机管理与科学学院的网络系。每年都是笑柄中的笑柄。
因为网络系在每年的五校联赛中,基本上连学院出线都做不到,更别说是代表学校参加五校联赛了。
五校联赛的赛制是各个系先比试,决出学院的前两名,然后学院前两名的队伍再和别的学院前两名队伍比拼,最后决出学校排名前三的三支篮球队。
只有这三支最强大的篮球队,才可以代表学校参加五校联赛,争夺五校联赛的冠军。
网络系,每年都是计算机管理与科学学院的倒数三名,连代表学院参加全校篮球比赛的资格都没有,可想而知若是让陆经纬带领他们拿下五校联赛冠军,该有多么艰难。
每一场比赛,至少要用脚踢进去一个球。
在篮球比赛中,非故意踢球的话是违例,但是故意踢球的话就是技术犯规了,犯两次就要被罚下去,也就是说陆经纬在比赛中只有两次用脚踢球的机会,而且这两次必须有一次要踢到篮球筐里面。
用手打篮球都那么艰难,更别说是用脚踢篮球了,还必须保证踢两次就要中一次,这也太夸张了。
陆经纬虽然是武者,掌握着内力,还有着极为强大的身体素质,可是这不代表他打篮球就很强大,打架还差不多。
这一点儿,更难!
挑起至少三起比赛打架事件,弄翻至少一百人。
这要做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两支篮球队不顾裁判和观众打起来,想想那画面陆经纬就觉得太美,有种不忍目睹的感觉。
还有弄翻至少一百人,打了这么多人,自己恐怕已经被罚下去几百次了,这到底是打篮球,还是打人。
看着任务内容,陆经纬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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