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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衣服,得到血族老大的那杯血的奖赏,抓住晨鸽的衣服没脱下来。
血狂摸着左手的戒指,戒指上有一滴血,血族人不能离开血,离开了血就像鱼离开了水,人离开了氧气,船离开了水,车离开了公路。
晨鸽抓住一个血族人的头发,撞向另一个人的头,另一个人很配合,两颗头相撞发出响亮的声音,晨鸽听着很舒坦。
撞头的两个血族人摸着脑袋不攻击晨鸽了,晨鸽不敢恋战,瞅准机会跑,跑到了门口。
“你们这群饭桶!”血狂气得咒骂。脚踩着一个血族人的头跳到晨鸽前面:“他们是饭桶,我不是。”血狂的两只手掌合在一起,密密麻麻的血刃笼罩着血狂,‘杀。血狂厉喝,这些血刃射晨鸽。
晨鸽连忙用七彩护体法护住自己的身体,晨鸽的身体周围笼罩着七彩光,这些血刃射到七彩光上就失去威力。
‘血拳,‘血狂一声厉喝,血拳打穿笼罩着晨鸽的七彩光,打在晨鸽的小腹。
血狂的手中出现一条黑绳子,很快绑住了晨鸽的双手。五个血族人抬起晨鸽,血狂捆住了晨鸽的脚。把晨鸽绑在墙上。
本来,血狂要马上杀了晨鸽,这么漂亮的女人就这样杀了,可惜了,便宜了晨鸽。
晨鸽的血好喝,晨鸽的血再好喝也不能提升功力,而喝了苍天的血不一样,苍天达到了神皇境,喝了他的血实力应该能成直线往上飙升。能为那些死去的兄弟们报仇,得知苍天的血被自己喝光,喝死了苍天,地下的兄弟们会很高兴。
晨鸽没闯进来时,血狂正在想怎么捉住晨鸽,苍天?想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捉住晨鸽,用晨鸽逼苍天就范。
这地方是血族人无意发现的,残破的建筑,白天没有阳光,没有光正是血族人临时居住的好地方,发现的当天下午,血族人就在大树叶下商议,商议一致同意住到这里,为这个地方取了个名字,‘血屋。’
其实这破败的建筑是块巨大的石头,有小镇那么大,四周是巨大的树,非常隐蔽,不容易被发现。
血族人之所以来到这至尊界,也是参加一万年才举行一次的青年至尊战。举行青年至尊战不是你打我,我杀你,谁打败所有的人登上至高无上的至尊之位那么简单。重要的是得到创世雷树的创世雷果,炸开创世雷树,打开通往宇宙的通道。
“你,把苍天引来。”血狂命令长发血族人。
长发血族人很不愿意,垮着脸。
“现在,我是你们的老大,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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