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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引言</h3>
在关于美德之性质的研究之后,下一个重要的道德哲学问题是关于赞许之原理,关于究竟是心灵的什么能力或机能,促使我们喜欢或憎恶某些品行,促使我们喜欢某一行为格调而不喜欢另一行为格调,促使我们称其一是对的而称另一是错的,促使我们认为其一是赞许、推崇与奖赏的对象,而另一则是责备、非难与惩罚的对象。
关于道德赞许的原理,历来有三种不同的学说。根据某些学者的观点,我们之所以赞许或非难我们自己的以及他人的行为,纯粹是基于自爱,或者说,纯粹是鉴于那些行为对我们自己的幸福有益或有害;根据另外一些学者的观点,理性,即我们用来辨别真假的那一种能力,也同样使我们能够辨别各种行为与情感的适当与否;还有一些学者的观点是,这种适当与否的辨别,完全是直接感觉的结果,完全来自于我们看到某些行为或情感时直接感到满足或憎恶。因此,历来被认为是赞许之原理的,有自爱、理性与感觉等三种不同的源头。
在开始说明这三种不同的学说之前,我必须指出,这第二个问题的答案,虽然在理论上极为重要,但在实务上却一点儿也不重要。那些探讨美德之性质的研究,必然会对我们在许多特定场合的是非对错观念产生影响。但是,那些探讨赞许之原理的研究,却不会有这种效果。探讨那些不同的念头或感觉来自于我们心中的什么机关或能力,纯然只是一种哲学上的好奇。
<h3>第一节 论主张赞许之原理本于自爱的学说</h3>
那些从自爱的观点解释赞许之原理的学者,论述的方式并非完全相同,而且所有他们的那些不同的理论都含有许多不清不楚与不正确的地方。根据霍布斯先生[66]以及他的许多追随者[67]的观点,人之所以被迫托庇于社会,并非因为他对于他自己的同类有什么自然的爱恋,而是因为如果没有别人的帮助,他就不可能生活得很轻松或生活得很安全。因此,对他来说,社会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并且凡是有助于社会屹立不摇与幸福安宁的,他都认为间接有助于自己的利益;而相反的,凡是可能扰乱或摧毁社会的,他都认为多少会伤害到自己。美德是人类社会的主要支柱,而恶行则是人类社会的主要乱源。因此,对每个人来说,美德是可喜的,而恶行则是可憎的,因为前者让他预见到那个对他的生活舒适与安全是这么有必要的社会倾向繁荣兴旺,而后者则让他预见到那个社会倾向混乱毁灭。
美德有助于增进,而恶行倾向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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