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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
那年头,生活节奏很慢。人们悠哉悠哉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什么事儿都不紧不慢。长日漫漫,一天的时光好像不止二十四小时。人们没有什么地方要去,没有什么东西可买,而且口袋里也没有什么闲钱,就是梅科姆县以外也没什么可看的,所以不需要急急忙忙赶路。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个盲目乐观的时代:梅科姆县的男女老少最近刚刚得知,除了恐惧本身,他们没有什么可恐惧的注。
我们一家人住在镇居民区的主街上——阿迪克斯、杰姆和我,再加上给我们做饭的卡波妮。我和杰姆对有这样一个父亲感到很满意: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俩一向和蔼可亲,而且不偏不倚。
卡波妮就另当别论了。她浑身上下都是骨头,棱角分明;她是近视眼,还有斜视的毛病;她的手掌跟床板一样宽,却有床板的两倍那么硬。她总是命令我离开厨房;明明知道杰姆比我大,却还老是责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一样老实听话,还经常在我不想回家的时候硬要我回去。我们之间的战争旷日持久,而且总是一边倒:卡波妮一贯都是大获全胜,因为阿迪克斯老是站在她那边。她从杰姆一出生就和我们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我从记事起就感受到了她的飞扬跋扈。
母亲在我两岁时就去世了,所以我从来没有痛失母爱的感觉。她姓格雷厄姆,来自蒙哥马利;阿迪克斯是在第一次当选州议员时遇见她的。那时候他已人到中年,她比他小十五岁。杰姆是他们结婚头一年的爱情结晶,四年之后我出生了,又过了两年,母亲突然心脏病发作,离开了人世。有人说这是他们家族的遗传。我并不想念母亲,但我觉得杰姆很想念她。他清楚地记得母亲的音容笑貌。有时候我们正一起做游戏,他会长叹一声,走到车库后面自己一个人玩。每当碰到这种时候,我就知道最好别去打扰他。
在我快满六岁、杰姆快十岁那年,我们的夏日活动地带,也就是卡波妮的呼喊声能传到我们耳朵里的范围,是向北经过两户人家到杜博斯太太的房子,向南数三户到拉德利家的宅院。我们从来没有产生过跨越这条界线的念头,因为拉德利家住着一个身份不明的家伙,单是听人说起他的样子就足以让我们一连老实好几天,杜博斯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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