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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07年,国会在讨论为参加过墨西哥战争和美国内战的老兵提供退休金的一项议案时,国会才一致同意将这场战争正式命名为“内战”。一位民主党议员抗议说,这是一场“脱离战争”(War of Secession):“它是一场为了获得脱离联邦的权利而进行的战争……在本质上它是叛乱,在某种程度上它是内战,但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在完整的意义上,它是脱离战争。”一位密西西比州的议员也表达了类似的抗议:“它不是叛乱也不是内战,它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战争。”[65]但是这些抗议,与其他对南方落败抱有同情的人一样,都是没有用的。“我们不会再听到叛乱战争、国家间的战争这样的叫法了,”一份华盛顿特区的报纸在辩论结束后的早晨这样写道,“巴特勒将军曾嘲讽地称之为‘近期那桩不愉快之事’,从此要被称为‘内战’。参议院昨天也做出了同样的决定。”[66] 邦联女儿联合会还在不屈不挠地奔走,继续发起修改教科书的运动,并且促使国会认可“州际之战”的名称。其理由是“内战”最权威的定义是“共同国家”内的公民之间的战争,或者“同一国的公民”之间的战争等。然而现在,“整整4年里,我们拥有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完全不同的政府,我们作为美利坚联盟国而被国际社会周知。”[67]在对内战记忆的持久斗争中,这些努力仅是一小部分,并且对非裔美国人的影响也微乎其微。对他们来说,内战是解放的推进器——“废奴战争”,弗里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之语——是深刻的希望,也是同样深刻的失望之源头,但它依然是一件特别好的来自上帝的礼物。[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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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战(通过调解而达成的共识,在美国,这场冲突的名称已经被普遍接受了)期间,内战的范畴第一次在律师的权威定义下得到了确认。这肈始于弗朗西斯·利伯。他们是第一批具备这种能力的专业人士,以极其精确的决定性因素和以经验为基础,去定义不可能定义的概念。瓦特尔和哈勒克引领了将内战置于万民法(在哈勒克的时代,已经被称为国际法了)语境的思路,但利伯是第一位将内战与类似的“叛乱”和“暴动”等概念进行辨析的人。不管他抱怨过程有多辛苦,但结果如我们所见,取得的成功是有限的。内战的含义,将会继续发展。人们试图控制这种增长,尤其是在“冷战”后的几年。但是一切都始于一个世纪之前,其发起者是一位几乎死在滑铁卢战役中的人。对利伯来说,欧洲战场的伤痛记忆与1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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