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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着,并且把灶台打扫干净。她们公认的领袖这时来到她们中间,她是个肌肉饱满的寡妇,以酿酒为生,她滚动一桶啤酒的轻松劲儿,就像小孩子滚铁环。还没等她揭开酒桶,已经有好些个顾客拿着瓶瓶罐罐恭候她了。
郡守的助手打开城门,放农民进来,他们都住在郊区靠着城墙的房子里。有些人带来了鸡蛋、牛奶和新鲜黄油出售,有些人是来买啤酒或面包的,有些人站在市场上等着看绞刑。
人们不时地伸长脖子竖起脑袋,仿佛警觉的麻雀,张望着位于小镇上方山顶上的城堡。他们看见一缕炊烟冉冉上升,城堡箭楼的窗后偶尔有火把闪光。后来,大约是太阳该从厚实的灰云后升起的时候,门楼的两扇大木门打开了,一小支队伍走了出来,郡守领头,骑着一匹黑骏马,后面跟着一辆牛车,载着被捆绑的囚犯。车后是三个骑马的人,虽说离得太远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但他们的服饰表明:一个是骑士,一个是教士,再有一个是修士,队伍殿后的是两名武装的士兵。
他们在前一天都出席了在教堂中殿进行的郡法庭审判。教士是当场抓住窃贼的;修士鉴定出被窃的银质圣餐杯系修道院所有;骑士则是窃贼的家主,证实他是私逃的;郡守判他死刑。当他们一行人缓缓走下山坡时,镇民们在绞架四周聚集了起来。最后到场的是居民中的头面人物:屠夫、面包师、两个鞣皮匠、两个铁匠、磨刀匠和造箭匠,他们都带着妻子。
人群的情绪很古怪。通常,他们乐于观看绞刑。囚犯往往是窃贼,他们都是靠辛苦挣家当的,自然对窃贼满腔愤恨。但是这个窃贼大不相同。谁也不认识他,也不晓得他来自何方。他并没有盗窃他们的财物,而是偷了二十英里以外的一家修道院。何况他偷的又是一个镶嵌了珠宝的圣餐杯,其价值之高,根本不可能销赃——这可不同于偷了一块火腿、一把新刀或一条蛮好的腰带,丢了这种东西的人会伤心的。他们无法痛恨一个难以定罪名的人。囚犯被带进市场时,有几声嘲弄和嘘声,但这种凌辱并不由衷,只有那几个男孩子很起劲地揶揄他。
大多数镇民没有出席法庭,因为开庭那天不是假日,他们都得挣钱谋生,所以这是第一次看到那个窃贼。那人年纪轻轻,也就是十六到二十岁之间,身材高矮很普通,只是模样陌生。他的皮肤白得如同屋顶上的雪,他的一双暴眼晶亮碧绿令人吃惊,头发的颜色像是削了皮的胡萝卜。女仆们认为他长相丑陋;老妇人们为他感到难过;那些小男孩直笑得前俯后仰。
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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