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饮马江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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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番薯之外,土豆也是抵御饥荒的宝物。
万历四十二年,一种陌生的小白花引起了朱翊钧的注意。
这是红毛夷敬献的贡品,夷人称之为"马铃薯"
据说是弘治五年,一个名叫哥伦布的佛朗机蛮夷从美洲带回西洋的。
万历三十二年,红毛夷窃居澎湖岛,后来被南居易撵到了琉球岛。
他们多次派使节进京朝拜,这种黄不啦叽的土疙瘩便带到了北京。
红毛夷把这玩意儿说得天花乱坠,说一顷地能产几十万斤,是个好吃不贵的宝贝。
朱翊钧却投去鄙夷的目光:"蛮夷!"
好歹是贡品,有司将其种在西苑太液池边。
然而朱翊钧嫌弃白花不祥,将之发配到菜户营。
菜户营里云集了全天下最会种菜的一群人,专为宫廷种菜,因为马铃薯是长在地下的,于是取名"土豆"
菜户营所培育的土豆很难走上普通人的餐桌,一般农户根本无法获得优良的种苗了,因此土豆一直养在深闺无人识。
饿殍遍地的明朝之于营养丰富的土豆,就这样阴差阳错给错过了。
番薯在辽东意外走红,给了常洛莫大的信心,悠悠万事,吃饭是第一件大事。
中国人最是温良恭俭让,只要还有一口吃的,绝不会起兵造反。
他想到了大力推广种植土豆,以应对愈演愈烈的饥荒。
隔行如隔山,要想推广土豆,就得这方面的专门人才。
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详尽记录了水稻、大麦新品种的培育,研究了土壤、气候、栽培方法对作物品种变化的影响,注意到不同品种蚕蛾杂交引起的变异,推论出人为努力可以改变动植物品性,为人工育种提供了理论依据。
世界级的农学大佬!
然而这样的天才在呆板僵化的科举制的禁锢之下,根本没有脱颖而出的机会。
宋应星自幼博闻强记,万历四十三年与其兄宋应昇赴省城南昌参加乡试,名列全省第三,其兄宋应昇考取第六名,人称"奉新二宋"
但此后十八年中,宋应星连继六次参加会试,均名落孙山。
当时的社会风气,重空谈,轻实学,科举以八股文取士,以四书五经命题,考生根本不能发挥自己独到的见解。
一直到明亡前夕,宋应星也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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