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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阴阳家与今文经学家】
本书第一篇谓古代所谓术数中之“天文”、“历谱”、“五行”,皆注意于所谓“天人之际”,以为“天道”人事,互相影响。以后所谓阴阳家皆即此意推衍,将此等宗教的思想加以理论化。(第七章第七节)阴阳家,于其成“家”之时,即似有与一部分儒家混合之趋势。盖孔子对于古代传下之术数,本似仍有相当之信仰。故因“凤鸟不至河不出图”,而叹“吾已矣夫”。又曰:“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天人之际”,孔子固亦重视之也。司马迁于《孟子荀卿列传》中,兼及驺衍之学说,谓:“然其要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始也滥耳。”是驺衍亦讲儒家之学也。《荀子·非十二子篇》,谓子思孟轲,“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今《孟子》书中,无言及五行之处,或者其后阴阳家之语,有混入“孟氏之儒”之学说中者,故荀子为此言也。及至秦汉,阴阳家之言,几完全混入儒家。西汉经师,皆采阴阳家之言以说经。所谓今文家之经学,此其特色也。当时阴阳家之空气,弥漫于一般人之思想中。“天道”人事,互相影响;西汉人深信此理。故汉儒多言灾异。君主亦多遇灾而惧。所谓三公之职,除治政事外,尚须“调和阴阳”。陈平谓文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遂万物之宜者也”,丙吉问牛喘,以为“三公调和阴阳;今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恐牛因暑而喘,则时节失气,有所伤害”。(自汉儒多言灾异下,详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三公除负政治上之责任外,尚须负自然界中事物变化之责任。故汉时遇有灾异有策免三公之制。此在今所视为奇谈,而在西汉阴阳家空气弥漫之时代,则一般人皆视为当然之事也。
二 【阴阳家思想中之宇宙间架】
欲明西汉人之思想,须先略知阴阳家之学说。欲略知阴阳家之学说,须先略明阴阳家思想中之宇宙间架。阴阳家以五行、四方、四时、五音、十二月、十二律、天干(《史记·律书》谓之十母)地支(《史记·律书》谓之十二子)及数目等互相配合,以立一宇宙间架。又以阴阳流行于其间,使此间架活动变化,而生万物。此等配合,在古代之术数中,即已有之。《墨子·贵义篇》云:
子墨子北之齐,遇日者。日者曰:“帝以今日杀黑龙于北方,而先生之色黑,不可以北。”……子墨子曰:“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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