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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大不相同。依传统的观点,一切政治上经济上之制度,皆完全为贵族设。(参看第二章)依孟子之观点,则一切皆为民设。此一切皆为民设之观点,乃孟子政治及社会哲学之根本意思。孟子贵王贱霸,以为“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梁惠王》上,《孟子》卷一页九)其实孔子颇推崇齐桓公及管仲,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宪问》,《论语》卷七,《四部丛刊》本,页十七)又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同上)盖王,霸,乃孟子政治理想中二种不同的政治。中国后来之政治哲学,皆将政治分为此二种。王者之一切制作设施,均系为民,故民皆悦而从之;霸者则惟以武力征服人强使从己。故曰:
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公孙丑》上,《孟子》卷三页十一至十二)
又王者之为民,乃系出于其“不忍人之心”;“以不忍人之心”,“发为不忍人之政”,即王政也。(详下)霸者之制作设施,虽亦有时似乎为民,然其意则不过以之为达其好名好利好尊荣之手段,故曰:“以力假仁者霸也。”孟子又曰:
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尽心》上,《孟子》卷十三页十二)
孟子以一切政治的经济的制度皆为民设,所谓君亦为民设。故曰: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尽心》下,《孟子》卷十四页五)
观此则孟子虽仍主有天子,诸侯,大夫,诸治人者之存在,如“周室班爵禄”然;但诸治人者所以存在之理由,则完全在其能“得乎丘民”。如所谓君者不“得乎丘民”,则即失其所以为君者,即非君矣。故孟子曰:
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梁惠王》下,《孟子》卷二页十二)
此亦正名主义也。古史家及孔子正名而“乱臣贼子惧”;至孟子则正名而乱君亦惧矣。
【注】孟子以为此等办法不能施于父,如瞽叟虽不慈,而舜则仍孝,故舜为大孝。盖孟子以其“民为贵”之根本意思施于政治,当然须有上述之主张;至对于父子兄弟方面,则仍可依照传统的见解也。
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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