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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大门外有一对石鼓,一对楹联,楹联上书“守斯土,利斯民,石柱同黎庶谁非赤子;辟其疆,利其赋,三百里区域尽隶王封”。大门之后是仪门,只有州官府级以上头面人物来督察巡视时才打开,平时都走两边。
仪门后面是大院,左边为兵房,右边为牢房,兵房只是看守犯人和保卫衙署的士兵才住的地方。牢房则也功能齐全,既有轻重之分,也有男女之别。
正堂就是土司问案司法的地方,马斗斛刚刚升了堂,审理了一起私掘铅矿的案件。他问案子倒也简单,根本没有朝廷那一段相对严谨的审理程序,是非对错、用何刑罚,都在土司老爷一念之间。
石柱有铅矿,石柱司负责开采,每年上缴朝廷五千一百三十斤,额外的铅则属于石柱司自有。这也是四川与贵州的区别之一,这里的土司虽然享有相当大的特权,但是朝廷的统治力在这里贯彻的也相对更彻底。
贵州那边的土司想让他们按年纳税那是很困难的,而在四川这边则已成为常态。所以,四川这边征调土兵做战、土司缴纳税赋都是常态,而贵州那边的土官们还基本保留着汉唐以来的绝对自主权,堪称国中之国,这也是鹰党把贵州作为改土归流的重点的原因。
石柱司开采冶炼铅矿的手段很落后,每年出产的铅并不多,上缴朝廷之后所余有限,而这又是石柱司的重要财源之一,所以对于铅矿的保护,马斗斛一向很重视,这也就难怪他对盗采者非常恼火了。
可是尽管严厉打击,但盗采利润太大,依旧有人铤而走险。今日这伙盗采者,马斗斛判了他们“红鞋子”之刑。与贵州那边的土司喜欢使用把人丢进石灰坑烧死的酷刑不同,这边的土司喜欢用“红鞋子”。
一双铁鞋穿在犯人脚上,底下是烧红的铁板,让犯人在痛苦中蹦蹦跳跳地挣扎,直至痛苦不堪地跌倒,整个人活活痛死或炙死,和炮烙有异曲同工之妙。
马斗斛处理完了这起盗采案,愤愤然地回了后宅。大堂之后是二堂,二堂是土司和师爷们的办公所在还有师爷们的住处。三堂就是土司家族的生活区了。三堂有东西两个花厅,东花厅是接待重要宾客的所在,西花厅则是马氏家人日常聚集的所在。
马斗斛进了西花厅,对覃氏简略地说了几句今日所审的案子,这时下人端了一碗汤羹上来,覃氏接过温柔地递向马斗斛。马斗斛一见那汤羹,便咧嘴道:“又是银耳莲子燕窝羹啊?”
这汤羹略甜,余此之外并无其他味道,口味较重的马斗斛很不喜欢喝这种汤,偏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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