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道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二百三十六章 怪事,麻衣诡相,张有道,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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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懒得和他废话,在周围那些普通人动手之时,我就像泥鳅般让他们无从下手。
三拳两脚的解决掉所有人,接着一把抓住男子的手臂:“走你!”
我用尽力气,把他重重摔到墙角,说道:“看到没有,他就是罪魁祸首,昨天夜里对你下鬼降头,如果不是我在这儿,你就完了。”
男子有些不服气,又一次扑过来。
结果,这回没等我动手,樱子如鬼魅般的身法竟到了男子身后,一记手刀将他撂倒。
其实所有与鬼神打交道的人,都会担心被恶灵反噬,他们会在皮肤上纹出辟邪驱鬼的经文。
因此我剥光了青年的全身,而被我打倒的青年只不过是纹了一条脊柱而已,显然是法力不到家。
倘若功力浅薄,纹了降魔咒,恐怕不出三天就能被咒法生生的压死,这一点与咱们华夏讲的纹身规矩相差不多。
一共搜出了六个香囊,九个铜牌,打开铜牌盖子,里面夹着小孩儿的黑白照片,非常诡异。
樱子又偷偷拿出一些淡蓝色的小药丸分别塞到每个人的口中。
我问:“你给他们吃的什么东西?”
“一种我配制的毒药。”樱子语气冷,“这种毒短期不会发作,但过了一周后会跟随人的气血强弱分别死亡。”
我与这些人没什么深仇大恨,犯不上抬手就取人的性命。
可一想起自己正在面临的通缉令,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但樱子年纪轻轻,冷酷的眼神,娴熟的手法,看得我是目瞪口呆。
她不仅拥有一双异瞳,还精通暗杀、制毒这种非常手段。
我想,她或许比我还需要隐藏身份。
屋内的那些人被我们相继叫醒,然后轰出了家门。
但樱子提醒我,最好扮演哑巴,否则满嘴的东北味儿开口太扎眼了。
尴尬地笑笑,这个我是真没办法。
就这样,我在雄哥家生活了一个星期,那位被赶跑的青年再也没有来闹过事。
有一天,赶上台风。
按照正常时间,雄哥应该已经靠岸了。
可左等右等不见人回来,樱子他们一家人很着急,我索性跟着樱子一起去接应。
我俩穿着蓑衣,顶着雨到了海边,雄哥一身狼狈,整个人就像丢了魂一样缓缓走来。
风雨交加,雷电烁烁。
雄哥背着一个包裹,眼神惶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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