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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公元1791年(整整两年,这对于任何实际目的来说都太晚了),所有宗教派别,包括新教徒和犹太人在内,才获得了完全平等的基础,被宣布在法律面前享有同等的自由。
从那时开始,各种角色就反转过来。法国人民的代表为这个前途不可限量的国家制订了宪法,要求教士们不管具有什么信仰,都必须宣誓忠于这个新政体,就像他们的同胞——教师、邮局员、灯塔看守人和海关官员一样,要把自己严格地看成国民的公仆。
教皇庇护六世反对这样做。他们认为新宪法对教士的规定直接践踏了公元1516年法国和罗马教廷签署的各项正式协议。但是议会没有时间考虑先例或条约这类微不足道的小事。教士要么宣誓效忠新宪法,要么退职,饥饿而死。一些主教和教士接受了这个看来是不可避免的命运。他们把手指交叉在一起,履行了宣誓的程序。但是绝大多数教士是虔诚的,他们拒绝发假誓。他们已经迫害了胡格诺教派许多年,现在他们又效仿胡格诺派,开始在荒废了的马厩里做弥撒;在猪窝里交流思想、共享圣餐;在乡下的树篱后面布道,并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秘密到他们以前的教民家里进行拜访。
通常情况下,他们比新教徒在类似的情境下过的生活好得多,因为法国的秩序已经乱作一团,就连对付宪法的敌人,也只能勉强采取一些敷衍了事的措施。由于这些出色的教士们——一般称他们是拒绝宣誓的倔强分子——似乎没有人想冒上断头台的危险,所以很快就壮着胆子要求官方承认自己是“可以被容忍的教派”,并要求享有特权,而在过去的3个世纪中,也正是这种人顽固地拒绝把这些特权交给自己的同胞加尔文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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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的宽容之处
我们如今处在没有这方面风险的公元1925年来回顾那个年代,难免感到它既冷酷又滑稽。但是官方当时并没有就他们的要求采取明确的措施,因为极端的激进分子已经彻底控制了国民议会。由于法庭的背信弃义,加上国王陛下昏聩地与外国结盟,结果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就引起了从比利时海岸到地中海海岸的惊慌。它导致了从公元1792年9月2日至7日的一系列屠杀。
从那一刻起,这场革命注定要堕落成恐怖统治。
饥肠辘辘的百姓开始怀疑自己的领袖正在搞一个大阴谋,要把国家出卖给敌人,这时哲学家们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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