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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止。
至于可怕的“无神论者”——也就是前面所述的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尔主义者和其他人类神圣权利的信徒——他们的生命仍然像以前那样难保。
当然啦,英国的“自由思想派”有一个巨大的优势。他们毗邻大海,只需要能忍受36个小时的晕船就能抵达安全的避风港——荷兰诸城市。荷兰城市里的印刷所出版南欧和西欧的违禁文学,穿越北海就意味去出版商那儿赚得一笔稿酬,再看一看思想反抗文学中有什么新鲜东西。
有些人利用这个好机会进行安定的研究和宁静的思索,其中最有名望的当属约翰·洛克。
他和斯宾诺莎同一年出生。他像斯宾诺莎(其实也像大部分独立的思想家)一样,是一个虔诚信教的家庭的儿子。巴鲁克的父母是正统的犹太人,约翰的父母则是正统的基督徒。他们用不同教旨的严格教义培养孩子,当然他们是好意。不过这样的教育要么摧毁孩子的心灵,要么就是使其变成叛逆。约翰和巴鲁克一样,都不是顺从的人,他紧咬牙关离开了家园,独自去谋生路。
洛克20岁那年,来到牛津大学,在这里他第一次听到笛卡尔的思想。可是在圣凯瑟琳大街尘土堆积的书店里,他发现了其他一些更合乎口味的书籍,比如说,托马斯·霍布斯的著作。
霍布斯是个有意思的人,他在马格达朗学院做过学生,总也不肯安分守己,去意大利和伽利略谈过话,与大名鼎鼎的笛卡尔通过信。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住在欧洲大陆,为的是躲避怒火冲天的清教徒。偶尔他写一部长篇巨著,把他对所有可以想到的题目的看法都包罗进去,用一个引人注目的书名:《极权主义国家,或曰长老会联盟和国民联盟的物质、形式和权力》。
这部博学的著作问世的时候,洛克正在大学里上二年级。该书一针见血地指明了王侯的本质、权利,尤其是他们的责任,就连最彻底的克伦威尔派也不得不赞同,许多克伦威尔党徒都觉得应该宽赦这个一向抱怀疑态度的人,因为他尽管是个保皇派,却在一本重量不在2267克左右以下的书里揭露了保皇派的矫揉造作。当然,霍布斯不是那种易于归类的人。当时的人称他是“不拘于教条与形式的人”,意思是说,他更感兴趣的是基督教的伦理学而不是基督教的教义与纪律,主张给予人们在不太重要的问题上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洛克与霍布斯有相同的气质。他至死都留在教会里,但又从内心里赞成对生活和信仰应作宽容的解释。洛克和朋友们认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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