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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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夫子说宣哥儿读书上颇有天赋,只要他能静下心来读个几年,便可以下场考县试。”说到这李有贵垂在一侧的手微微蜷缩。
其实上次月试考核,宣哥儿在他那个班是第一名,他记性好又很珍惜得来不易的读书机会,理解能力原就比一般人强,还比别人勤快,两个月下来夫子对他极满意。
十岁才开蒙年纪稍长,五方镇余夫子的私塾有甲乙丙三个班,李志宣在丙班,和一群不到十岁的小萝卜头一起在开蒙班。
还好丙班还有另一个十岁的同窗,那孩子的父母是在码头摆摊卖馄饨的,江大妞江二妞每天也会去码头摆摊,一来二去便熟悉了。
那家的男人原是在码头扛大包的,前两年伤了腰,扛不动包赚不到钱了,后来灵机一动干脆把婆娘孩子带到镇上,在码头摆摊卖馄饨。
江二妞心眼多,担心儿子年岁较长,去学堂和比他小的孩子一起念书会自卑,看着林家只有一个儿子,年纪和宣哥儿相仿,人看着机灵的很。
找着机会就夸那孩子,又道:“以前我家没条件,没法送孩子去念书,现在我们卖卤肉赚了点钱,咬咬牙就送孩子去私塾了,不求他考科举当大官,至少能识文断字。
读个二三年出来,也能找个轻松点的活计,不用像咱们这样起早贪黑的摆摊叫卖,更不用像这码头上来来回回扛大包的人那般辛苦,咱们省吃俭用攒钱为啥,不就为了让孩子能比咱们过得好一点么?”
林家人就这般被江二妞洗脑了半个月,又想着这两年摆摊攒了些钱,原本再存一年,就能在镇上买个一进的小宅子,但现在一想,觉得孩子才是重中之重。
江妹子说的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林家的男人扛过大包,吃尽了苦头,后来还伤了腰,差点日子都要过不下去,若不是他脑子好使,跑来摆摊,日子不知会苦成啥样。
于是一咬牙,便也把儿子送进私塾,和李志宣做了同窗,李志宣心里自然很高兴,有个同龄人作伴,他就不会在丙字班成为显眼包。
不然他会感觉自己像一只未成年的小公鸡,突然跑去和一群刚孵出的小鸡夺食般不合群。
少年人的心思往往很敏感。
江二妞在弟弟面前向来不藏话,把她的一番良苦用心倒豆子般全倒出来。
惹得江一鸣又好笑又佩服,朝她竖起大拇指,“二姐这是做好事,读书识字能让人增长见识,书中自有黄金屋,知识就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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