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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周凛,也是处理某经纪人渎职以及性骚扰案的警察,本来我是不应该站在这里的,但最近网络上对于季恒的谣言层出不穷,我们领导看到以后,极其愤怒,是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所以让我给季恒作证的同时,也顺便向大家普普法。」
「首先,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判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次,在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的供述中,犯罪嫌疑人对季恒只存在言语威胁的情况,过后我们一局官博会将和季恒相关的口供,模糊受害者信息后,公布与众,我们领导作出这个决定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的,只是希望大家不要毁了一个年轻人。」
「第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步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华夏法律规定,同意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或者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便可被定义为诽谤罪,所以在场的各位,以及电视机前,手机前的观众朋友们,你们,犯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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