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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名字,不想说我也可以继续叫你‘喂’,或者偷车贼,你自己选。”
“都说了我不是贼,这年头难道开辆车还非得找到车主问个清楚吗?指不定都在丧尸的胃里安家落户了。”
“问总比不问好,记住这点,不然你迟早也在丧尸肚子里安家落户。”
“路易斯·赛勒。”
“嗯?”
“我的名字,朋友都叫我小路。”路易斯把兜帽从头顶撸下去,摸了摸脑袋,把本就凌乱的红发揉得更加乱糟糟,看起来好像一只刚刚睡醒的红毛鹦鹉。“你的呢?”
“约翰,约翰·史密斯。”莱纳德毫无诚意地回答。
“这名字是你爸妈起的?”路易斯显然没打算当真,但末世多过客,他也懒得深究,絮絮叨叨地自顾自说道,“我的是我奶奶起的,她有个儿子四岁的时候病死了——就是我从没见过面的叔叔,当然咯——也叫路易斯,我猜她大概是在怀念什么吧,上帝保佑她的灵魂,在天堂里不用经历这些狗屎。”
路易斯说得兴起,莱纳德却充耳不闻,他眯起眼睛辨认倒在路边的指示牌,在心里计算最合适的路线,最安全的方式当然是绕过斯科茨代尔这个有武装力量驻扎的基地,但那样也许会错过审判日,如果他冒一点险,趁午休的时间悄悄穿城而过,那么距离凤凰城就只剩半天路程了。
凤凰城,他的最终目的地。
莱纳德意识到自己正轻轻吸着气,一百八十三天,他从缅因州一路到亚利桑那州,穿越了整个丧尸潮袭击下的美国,如今总算要告一段落了。
审判终将降临。
“喂,问你话呢,约翰。”路易斯忽然提高了声音,从车后排探出身来,脑袋钻进主副驾驶的座位中间。
莱纳德从后视镜里瞥他一眼,抬脚松开油门,让车速慢下来:“你要下车了?”
“什么?当然不是!”路易斯叫起来,“我只是想问你要到哪里去,说不定我们顺路呢。”
莱纳德冷哼:“谢了,我对下地狱没兴趣。”
路易斯自讨没趣,把脑袋缩了回去,没过一会儿,他又说起来:“听你的口音也是北方人吧,我是麻省人,你呢?”
莱纳德没理他。
路易斯毫无挫败之意,全凭自己撑起一场对话:“我来猜猜,密歇根?你这脾气很像五大湖那边的,估计是太冷了人们都不爱开口说话,哈哈。”
“喂,麻省佬。”莱纳德一脚踩下剎车,平静地对上路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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