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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实往前回溯几年——小学的时候,班珏琳就和李一苇同班。当时的李一苇就因为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而被提升成了班里的“三道杠”,是人人羡慕的班长。
可是小孩子又不懂得官职的高低,哪怕官再小,也还是乐此不疲。那时的班珏琳很喜欢跟在李一苇的身后,原因很简单,都是住在大院里的,学前班时就经常玩在一起。加上李一苇又是班长,每每和他走在一起,班珏琳的内心都有一种极其微妙的优越感。
比她自己当班长还要有成就。
小学四年级时,李爸爸的同事送了他们家一只博美犬。每天放学后,班珏琳就会去李一苇家里“调戏”小博美。又拽耳朵又拉尾巴,还未经李一苇同意就带着小博美去外面溜。
班珏琳拉着小博士美呼哧呼哧的跑在前面,“一二一”的喊着口号,李一苇慢悠悠的跟在后面。回来时就变成了李一苇带着小博美走在前,而班珏琳气喘吁吁的在后喊着“慢点,等等我”。
因为当时的班珏琳扎着两个小辫,高高的绑起来,像极了小博美的两只耳朵。李一苇就给她起外号,成了——“班博美”。
到了初中之后的某一天,偶然间回忆起那个时候的事情。
“怎么我的外号是狗的品种?”班珏琳想起来便不高兴的皱起了眉头。
“随便叫的而已,谁让你当时的发型和狗耳朵那么形象。”
“你那个时候的发型还像哈士奇呢,额头前面留一缕头发。”
“那是理发店的秃头大爷给剪的,又不能怪我。他肯定是嫉妒我头发多。”
“那我不管,反正你的外号就叫李哈士,要不就是周士奇!”赌气的叫道。
“你怎么高兴就怎么来吧。”李一苇说完后立即扭起眉,觉得不对劲,“什么啊这外号,你班博美我李哈士的,那不成了一对狗男女了吗?”
经由这么一说,那之后的两人再也没提起过“班博美”与“李哈士”这种没品的外号。
可比起和李一苇之间的交情,都已经是童年时期的回忆较多了。这会儿的班珏琳虽然能想起零星的片段,但脑子里的画面很快就又跳到了中学二年级的寒假。
那时的她被班泯和他的狐朋狗友们抓到体育馆的广场溜冰,算是庆祝期末考试结束。可她在体育方面是个低能儿,穿着冰刀扶在栏杆上一步也不敢迈出去。
班泯就滑过来,拉过她戴着笨笨的毛绒手套的手,眯缝着眼睛笑:“走啊,我带着你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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