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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们只有五峰骆驼,不能卖给你。小伙子,敢一个人进沙漠探险,你是好样的!”大胡子中年白人,笑着摇了摇头。随后赞赏的对陈默,竖起了大拇指。
“得”,人家不卖,陈默顿时有些失望。不过,他还是礼貌的对那个大胡子中年白人笑着自嘲道:“我这最多算是心血来潮的傻大胆,和你们这些专业的团队比不了。你们是来沙哈拉寻找那传说中黄金的吧!”
大胡子中年白人听后“哈哈”一笑,在点头的同时,回身指了一下身后的队伍,回道:“是啊,我们每隔两年就会组织来一次这里。虽然每年都会失望,但,这样的热情,我们是一点都不减啊!”
说着,大胡子白人对着陈默自我介绍道:“叫我老约翰吧!我是英国人!小伙子,你要去哪里啊?若是顺路的话,不妨与我们搭个伴,这样也安全一些!”
陈默抬手指了个方向,开口道:“约翰大叔,我要去埃及的方向。穿越撒哈拉后,去看看阿努比斯的金字塔!”
约翰闻言后,顿时大笑道:“哦?·····哈哈哈······好样的啊!我年轻的时候啊,也是有这样的想法,可惜啊,始终都没有那份勇气。我们虽然目的地不同,但中间有一段的路程,却是相同的。这样吧,跟我们一起走,起码在三天内,我们是顺路的!”
陈默想了想,道了声谢后,跟着约翰的这支淘金队上了路。有人相伴,的确可以让陈默感到好过一些,起码,有人能陪着说说话。一个人赶路的孤寂,那可是很让人感到难耐的!他甚至都后悔,没有让库里斯威奇赶来与自己会合了!
这老约翰的队伍,一共个有十四个人。其中有四个,让陈默感到很怪异。行走在大漠中,将自己裹个严实很正常。可那四个人的穿着,却是那么的突兀。四个人是三男一女,三个男人穿的不是冲锋衣,而是一身的黑西装,背后居然还披了件显眼的黑面红里子的披风。
在大沙漠里,穿西装、打领结,还都穿的是皮鞋,让陈默看的嘴角直抽搐。这些他还都能忍,最多感觉,那三个突兀的男人,脑子可能有病。最让他理解不了的,则是那个被三个男人围在中间而行的女人。
一身的纱裙、雪白裸露在外的长腿,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个毫无遮挡可言的女人脚下,居然踩了一只十厘米高度的跟鞋。沙漠里穿高跟鞋,还能走的屠戮平地,陈默自己都替对方感到脚疼。
老约翰似乎看出了陈默的异样,他笑着对陈默道:“很奇怪吧!哈,其实我也奇怪。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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