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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桥底的河边,同事找到了一只鞋子,根据比对发现,它应该是罗香兰失踪当天所穿的鞋子。
现场也找到了疑似凝固后的血液痕迹,但被破坏过,我们只能尽快让法医过来提取。
钟医生马上赶到了现场,勘察鉴定后,得出一个结论:
那确实是人类的血液,且只有一个人的血液。
很有可能,这里是张兴义加害那个不知名孩子的地方,因为旁边沾了血的石头明显是凶器。
在张振通的证词中,那孩子的脸与下身都血肉模糊,很有可能是用石头造成的。
但罗香兰的鞋子出现在这里!
这说明她在这里待过,但却没有在这里受到伤害。
她真的逃跑了。
老徐的假设,是有可能的!
也许她只是跑得太急,跑脱了鞋子,但她幸运地逃开了张兴义。
因为张兴义可能并没有去追他,因为他把遇害的孩子扛回家去了啊。
这看似合理的推论,让搜救队的所有人都振奋了起来。
我们加快了搜索的步伐。
从上午到下午。
从下午,到入夜。
可是谁也没有想过要停止搜索。
老徐倒是有说,让累了的兄弟可以自行休息。
可是兄弟们,好像都不会累的样子。
我们就一直往前推进,哪怕夜晚的野外蛇虫鼠蚁那么多,蚊虫叮咬那么多。
但我们始终没有停下脚步。
我们始终期待,能听到那个无助女孩的声音。
终于,终于啊。
我们在一片小树林中,找到罗香兰了。
她被绑紧吊在了一棵树上,并故意用枝叶掩盖。
若不是我们的照射灯足够明亮,若不是我们故意找遍每一个地方,也许根本就发现不了她。
两天的风吹日晒,她已经不是她了。
老徐跪在树下,呜呜哭了起来。
直到最后,我们所希望的事情还是没有发生。
在那时,恶魔获胜。
我们最终,还是没能救下我们应该救的人。
许多同事都在抹眼泪。
我也是。
9
钟医生带着法医同事,连夜帮我们给罗香兰进行了尸检。
那晚,包括老徐,我们好些兄弟都是在办公室过夜的。
也许睡了,也许没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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