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着梯子走的人
刘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扛着梯子走的人,谁的青春不迷茫3:向着光亮那方,刘同,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广州的天气湿热,出了机场,滚滚热浪。大口喘气,不像呼吸,像喝了一口温水。
我给小白发了一条短信:你在干吗?
收到回复:在等你的短信。
好贱的回答……还没反应过来,小白的短信又至:你在干吗?
我回:呼吸和想你。
立刻又收到回复:你好贱。
我说:那咱们,晚上见?
他说:好,晚上见。
我和小白不常见面,大学毕业之后,平均下来两年见一次。也许是当年见第一面便打下了基础,以至于多年之后,无论我们生活在哪个城市、相遇在哪种环境、周围有哪些人,我和他都像一张泛黄的老照片,哪怕待在那儿一言不发,只要被人拿起,情景都能瞬间回到读书那几年,我们还是上下铺的日子。
大一刚进宿舍选铺位的时候,只剩我和他和一张上下铺。我看上铺的眼神有零点几秒的迟疑,他立刻用极其标准的普通话说:“同学,我睡上铺吧,这样您也方便些。”我本想谦让,显得自己懂事,但一开口还没有说出第一个字,便立马闭了嘴,接受他的礼让——普通话不好,连对话都显得那么没有底气。
哦,还有,我特别羡慕能够把“您”字说得自然的人,从小生活在湖南南部小城市的我,很少受到必须要说“您”的教育,以至于现在,只要有人把“你”说成“您”,我内心即刻肃然起敬。
第一次接触,小白自然成了我想成为的那种人——关心他人、大方得体,帮助别人的时候有种不容拒绝的权威。
他什么都好,在一群人当中,第一眼总是能占尽便宜。
除了普通话好,他还家教好、成绩好、字写得好、文笔好、皮肤比女生好、运动好、唱歌好,本来长得没有那么好,但碰巧那一年流行陈小春的“痞帅”长相——相当于这几年以《继承者们》里的金宇彬为代表的“丑帅”长相,于是他第一眼就占尽了便宜。
我和他恰恰相反,不是我什么都不好,而是我属于那种“第二眼才能捞回一些好感”的男同学。
大家一起出去玩,一开始听到的都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