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提示您:看后求收藏(3 章,明月若定,杂志,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死?
一双大手环过我的腰腹,那人胸膛贴着我的后背,双手用力冲击着我的肚子。
反复几下,我感觉内里有一口气要往上冲。
「呕……」那口气终于冲了出来,连带着卡在喉咙里的点心也被吐了出来。
得了救,我连忙逃开那人怀抱,瘫坐在地上。
「抱歉。我着急从军校赶回来看你,这是吓着你了。」
那人弯下腰来看我,他的语调轻柔并不吓人,眉眼和二少爷有五六分相似,都生得像画报上的电影明星似的。
我知道他是谁了,曹家大少爷,我的丈夫,曹若定。
「大……大少爷。」
「嗯。」他淡笑着朝我伸出手。
「?」我一脸迷惑地看着他,有些不明所以。
我没有去握曹若定的手,准备自己爬起来。
「别动。」
曹若定一把抓住了我的脚,伸手脱了我的鞋,就要去拆那裹脚布。
我拼命把脚往回缩,「别!」
他手一顿,或许是我的态度强硬,他没有继续拆。
「明日我找江医生给你看看脚。」
「我的脚怎么了?」
「你不痛?」
我讷讷摇头。
「你的脚还没有我半个手掌大,不痛?」
我都裹脚十二年了,什么痛不痛的,早都习惯了。
没人问过我痛不痛。小时候呼痛,奶奶会说,现在挨痛吃苦以后就知道好处了。男人都喜欢女人的小脚,只要有一双小脚,哪怕样貌平平也能嫁得好,相反,如果撑着一双大得像船的脚,哪怕再美也是没有人会娶的。
他见我沉默又开口说道,「总之,明天让医生看过再说。」
「不用看医生。」我扯出裙布在他的注视下颤巍巍地盖在脚上。
「南京政府已经颁布了《禁止妇女缠足条例》所有三十岁以下缠足妇女都必须放足,否则就是违反法律。」
「……」这女人的脚还能和法律扯上关系?莫不是在诓我?
不过,他说明日让医生来看我,这是我能活到明日的意思?
「在想什么?」
「我在想,我能活到明日?」话一出口我立马捂住自己的嘴巴。
4
我怎么说出来了!!!
大少爷听了我的话,先是一愣,然后笑了,「看来外面已经把我传得妖魔化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