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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她们在公开场合讨论这些敏感的问题,夏洛特听得目瞪口呆。未婚母亲……甚至还是小女孩……没有家、没有钱……还有,劳动救济所为什么要让她们母子分离呢?这是真的吗?
下面还有更骇人听闻的事情。
潘克赫斯特太太的话音略有升高:“依照现行法律,如果一个男人糟蹋了一个女孩子,他只消一次性支付二十英镑就可以了事,寄养家庭不必接受检查。只要代养者[3]每次只接收一名婴儿,二十英镑一付,检查员就不能到寄养院去检查。”
代养者……糟蹋女孩子的男人……这些字句在夏洛特听来十分陌生,却又不言自明得让人心生畏惧。
“当然了,这些婴儿往往会以令人发指的速度夭折,而代养者则重获自由,可以去领取下一个牺牲品了。多年以来,妇女一直致力于修改《济贫法》,保护私生子,设法阻止那些有钱的流氓逃避抚养孩子的责任。她们一次又一次地尝试,但都以失败告终——”讲到这里,她的声音变成了充满激情的呐喊,“——因为关心这些事的人只有女人!”
听众爆发出一阵掌声,夏洛特身旁的一位妇女高喊:“说得对!说得对!”
夏洛特转向那个女人,抓住她的手臂。“这是真的吗?”她问,“这是真的吗?”
但潘克赫斯特太太又说话了:“我希望自己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我在贫民救济委员会任职期间看到的人间悲剧全都讲给你们听。在委员会的院外救济部门,我曾经与一些寡妇有过接触,这些妇女竭力想要保全自己的住所和家庭。法律向这些妇女提供的救济只是杯水车薪,而且救济刨除了寡妇本人和她的子女中的一名,唯一的办法就是到劳动救济所劳作。即使一名妇女怀里还抱着吃奶的孩子,按照这个法案,她仍会被视为与健全男子无异的劳动力。人人都说,女人应该待在家里,照顾自己的孩子。我过去常常对男同事们说这样一句话,把他们惊得目瞪口呆——‘等妇女获得投票权以后,她们一定会确保母亲们确实能够待在家里照顾自己的孩子!’
“1899年,我被分配到曼彻斯特的生死登记办事处任职。即便我已经有了在贫民救济委员会任职的经历,我还是一次又一次感到震惊,世人对妇女和儿童的权利竟然如此地不尊重。我曾见过十三岁的小女孩到我办公室来为自己生下的婴儿登记——当然是私生子。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也束手无策。因为法定承诺年龄[4]是十六岁,而男人通常会声称,他以为那个女孩已经年满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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