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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挡,只有一排开阔平坦的水泥坝围住瓦屋。
田埂还连接着别的人家,因而不断有农妇背着背篼、提着锄头从镜头底下走过。
足足半分钟,这幅景象持续不变。
过了会,人影散乱,开始有谈话声蹿出来——是我爸妈出门来接我和赵苗往屋内走。
又过了一分钟,画面才快进到我与赵苗在院子里交谈。
「你之前借我那笔钱,我又不是不还……」
「……」
「可你是我姐姐啊,你帮我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视频播放完毕,赵苗的脸比地里的青瓜还绿。
毕竟她太忙于应付媒体,估计没把庭前的证据交换放在心上。
我方律师沉声发言:
「我方提供这一证据,是想借此证明:被告对曾向原告借款九万元的事实予以承认。」
「请法庭注意,这一视频源自原被告家中看守田地的监控摄像头,而不是屋内的摄像头。也就是说,摄像头日常的监视范围就是公共场所,而不是私人领域。」
「既然是在公共场合发生的谈话,视频也是摄像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拍摄的,那么这一证据根本区别于盗摄得来的视频,具有完全的证明资格,也就不应当被排除适用。」
质证环节,对方律师果然坚持道:
「视频所载的谈话内容侵犯了被告的隐私。」
我看着赵苗在对面涨红了脸,手指紧紧交叠。
「非也。原告作为出借人,只是在向被告确认借款的用途。」
我方律师看了看我。
「此外,当事人也一致认为医疗手术作为借款事由,是相当正当的用途。」
因此即使泄露了谈话内容,对隐私权的侵害性也并不重到足以排除证据的适用。
我冲赵苗眨了眨眼睛。
是吧,小妹?
辍学两年之后,赵苗和男友同居并怀孕了。
那时候她才刚二十岁,怎么劝也不肯回头的。
后来那男的不想负责,偷偷溜去北方打工了。
赵苗不敢跟爸妈说,于是哭着给我打电话,说:「姐,只有你能帮我了。」<olstart="8"><li><li><ol>
走出审判庭的那一刻,我看见赵苗的脸色有些灰败。
亲属之间的借贷纠纷,闹上法庭的还是少数。
何况我在庭上一一陈述了赵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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