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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明智的父亲大人却指出,未必一定是这样的情况吧;他反驳说,何以见得写信的人不是凶手的同谋,不是受雇于凶手,在凶手本人不在诺克斯房子里的情况下写成这封信的呢?这当然意味着凶手无法冠冕堂皇地进入诺克斯的房子,否则他就可以亲自打出这封信了……这个问题问得好啊,确是击中要害——我昨天上午煞费苦心避免触及这个问题,这会坏了我的事,因为我目的在于让佩珀进入圈套。
“好极啦!现在,我们只要能够证明凶手不可能有个同谋在诺克斯的房子里,那就意味着凶手是亲自打出第二封信的,也就意味着在打信的时候凶手是在诺克斯先生的书斋中。
“然而,要想证明这个案件中并没有共犯,我们首先必须确证诺克斯先生本人是清白无辜的,否则的话,在逻辑上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埃勒里懒洋洋地喷出了一大口烟。“要确证诺克斯先生的清白,再简单不过了。你们感到奇怪吗?但这却是明显到了可笑的地步。要确证这一点,有赖于一个事实,而这个事实,世界上只有三个人知道:诺克斯先生、布莱特小姐和我。而那位佩珀——你们将能看到——由于对这个基本要点一无所知,就造成了他在勾心斗角中的第一个失着。
“这个事实就是:正当一般人都把吉尔伯特·斯隆看作是凶手的时候,诺克斯先生却主动——注意这一点——告诉我,当着布莱特小姐的面,说他跟格里姆肖拜访卡基斯的那个夜晚,卡基斯曾向他——诺克斯——借过一张一千块钱的票子,交给格里姆肖,算是缴纳一笔敲诈勒索的款子;而且他,诺克斯,目睹了格里姆肖把票子折起来,塞进表壳的背面,格里姆肖离开房子的时候,这张票子一直在他的表内。我和诺克斯先生立刻就到总部去,查明票子仍在原处——是原来的票子,因为我立刻进行核对,发现诺克斯先生说得不错,那正是在他所说的日期从银行领出的。由此可见,这张一千块钱的票子是条牵连到诺克斯先生的线索,对这个事实,他比谁都清楚,那么,如果格里姆肖是诺克斯先生杀害的话,他就应该竭尽一切可能不让那张票子落到警察之手。他既然知道格里姆肖有这张票子,也知道票子放在哪儿,那么,如果格里姆肖是他勒死的话,他当场就可把表内的票子拿掉,这应当是轻而易举的事吧。即使他并不直接就是凶手——而只是个同谋——他也会想到把票子从表壳后面拿走,反正有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表是在凶手的手里。
“然而,当我们在警察总部打开表壳看时,票子仍在里面!瞧,我刚才已经讲过,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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