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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一立马就走了。
由于已经是十年前的卷宗了,纸张已经完全发黄,还有些微的变脆,温鱼翻动的时候要时时刻刻小心,虽然是十年前的事情了,但是仵作验尸的时候很是尽心,案卷写的非常详细,甚至仔细写了一个死者的脚长是四寸二分。
四寸二?这么小的脚吗,温鱼换算了一下,四寸二分的话,相当于现代的十四厘米,十四厘米基本是童鞋的尺码了,因为现代女性的鞋最小码是三十四码,四寸二的脚,大概是二十二码。
但这名死者的身高却是四尺三,如果按照人体身高和脚长是七比一这个公式来算的话,这个死者肯定算得上是其中的异类了——因为她长了一双袖珍脚。
而大邺并没有裹脚的习俗。
温鱼脑子里电光火石似的一闪,她匆忙去翻其他四本卷宗,死者的脚长分别是四寸二、四寸六、四寸八,还有一个四寸五的,但她们的身高却并没有矮的如同孩童一般。
凶手选择杀人对象的其中一个理由,居然是袖珍脚!
袖珍脚在现实生活里其实并不罕见,毕竟人不是公式,不可能每个人都照着公式去长,但问题是,十年前的五名死者全部都是袖珍脚,这就有得说道了,更何况五名死者中,有四个是未婚的,未婚女子怎么可能会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脚多长?
温鱼翻着卷宗,看到五名死者的死因全部都是勒死,并且凶器都是一根细麻绳,虽然没有照片,但是仵作的验尸公文上写的很清楚,五名死者都是被勒死的,但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五名死者,是从前面被勒死的。按照当时仵作的推断,是说死者站着,凶手和她面对面,再然后凶手就从正面绕过她的脖子,就像戴项链那样,绳子从后勃颈穿过,再在前面交叉。
也就是说,凶手是面对面看着死者慢慢挣扎然后死去的。
她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疑惑的尖尖,这么看来的话,十年前的案子,和现在的案子,其实在关键的地方,是没有共同点的。
首先是死者的脚长问题,袖珍脚的人虽然不少,但也不是满大街都是,更何况每个人还都穿着水红色的鞋子,凶手给死者换鞋这一点,对他来说是有意义的,那么死者的脚长就是一个问题。
而昨天晚上发现的这个死者,她的脚是一个成年女性的正常大小。
其次就是杀人姿势的问题,这个地方为什么改变了呢?温鱼抿了抿唇,正百思不得其解呢,顾宴便进来了,温鱼刚要说这个尸体面部特征的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