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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莫豪斯律师,于周五, 一月
致理查德·奎因警官,八十七街,纽约
尊敬的奎因警官:
我冒昧寄来这封邮件,其实是对埃勒里·奎因先生有一个特殊的请求。今天早晨,我与他刚通过一次电话。
奎因先生告知我,他已然知晓了部分死者的私人秘密,而这些秘密尚未被警方得知。他是在昨日于荷兰纪念医院的约翰·明钦处得知此事的。
鉴于此秘密已经公开,我断然再无任何理由保持沉默或者逃避。我愿借此机会,就唐宁-福勒一事进行更深入的解释和澄清。
在开始解释之前,我必须冒昧地提醒阁下,今早埃勒里·奎因先生已经通过电话给予在下一个保证。奎因先生保证,他将尽其所能,保证有关赫尔达·道恩身世的秘密不泄露于新闻界,并希望尽可能不在警方的案件卷宗中记录。
道恩夫人遗嘱中规定要销毁的文件,乃是其生前的个人日记。我的当事人在此事发生的前一年,以及之后的五年,每一天都写了日记。此日记一直被严密地保管着。埃勒里·奎因先生早已英明地洞悉一切。他已经推测出周一早晨我并未行使合法权利将信封销毁,而是违法了法律与伦理,私自拆开信封,阅读了相关的内容。
尊敬的奎因先生,身为一个从业多年的律师,我深知我内心对法律的忠诚,亦不敢有辱我父亲的声誉。实在是因为在本案中,道恩夫人与其说是我的当事人,更不如说是亲人,我必须尽心尽力维护她的利益。如果道恩夫人是自然死亡,那我永远也不会违背她的信任和托付。但她是被谋杀的,以及我是——现在依然是——道恩小姐的未婚夫,此事她去世的养母早已允诺,因此事实上,我乃是道恩家族的一员——因为以上诸多原因,我斗胆拆阅了信封内的日记,仔细查看了相关内容。如果我将此物上交至警方,与谋杀无关的部分私人秘密将会公之于众。因此我私自打开,以一个家庭成员的身份而非律师的身份阅读此物,并当即告诫自己,如果发现任何跟罪案有关的事实,一定将其送至警方手中。
但是阅读完日记之后,我发现了赫尔达身世的可怕秘密……警官,请原谅在下隐藏秘密并将此物销毁。此事对在下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是请为可怜的年轻女孩赫尔达想一想,当全世界都知道了她是女管家的私生子,她该如何面对这个世界?
在下还有一事要说明……此事可以参考已经核实生效的遗嘱文件。赫尔达乃道恩大部分产业的继承人,此继承无任何附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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