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要钱真会挑时候
提笔忘章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9章 要钱真会挑时候,我女人缘好?只因我外号林三脚,提笔忘章节,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陈琪要钱。
总不能光动嘴吧?
“改天,改天一定。”
把林哲送出门口的时候还不忘叮嘱道。
“别累坏了,悠着点。”
晚上刚回到住处,陈琪就好奇林哲去哪了?
声称陈长胜找了他一天。
关于夜总会的事,林哲是一个字也没提。
还得是林哲,知道话什么时候说最合适。
就卡着这个时间,林哲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陈有财的夜总会被查封了,我想盘过来自己经营。”
陈琪觉得又不缺林哲钱花,干嘛非要做生意。
再说美容院挣的也够林哲花了,怎么林哲还要陈有财的夜总会?
倒不是陈琪心疼钱,而是觉得这么做不妥。
前脚刚查封了人家的夜总会,后脚就接过来自己经营,这不是告诉众人林哲是蓄谋已久的吗?
“行,都依你。”
看着陈琪着急忙慌的样子,林哲又说起了价钱。
“差不多得3000万,没问题吧?”
这时候别说是3000万,就是三个亿陈琪也不敢反驳。
“行行行,没问题,咱一会再谈这个事好吗?”
好吗两个字几乎是吼出来的。
看来陈琪是真急了。
好一会才对着林哲骂道。
“你这是跟谁学的?要钱还挺会挑时候,这夜总会非开不可吗?”
林哲声称自己不想被别人说三道四。
必须做出点成绩告诉别人,自己不是吃软饭的。
其实也就是冠冕堂皇的借口。
开夜总会的钱哪来的大家门清,和吃软饭有什么区别?
只不过是一次性多要了点而已。
陈琪也能理解林哲的苦衷,毕竟村里的风言风语陈琪也听了不少。
只要林哲是她男人,花多少钱在林哲身上都值得。
肉反正是烂在自己锅里。
“明天我就让会计转3000万给你,不过该说的我还是要说,陈有财不可能就这么算了,你自己得有思想准备,别把猎德的人都得罪了。”
她说的那些,林哲何尝不知道。
越是这样才越有挑战性。
林哲本来就是个穷鬼,能有今天的成就已经赚了。
好在林哲有一样非常好,就是吃谁的饭,就哄谁开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