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鼠拖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1章 吃醋,迢迢,痴鼠拖姜,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霍向宇当然不是吃叶巧巧的醋,他连小姑娘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明明是因为某个没心没肺的小混蛋,总是在招蜂引蝶。
陆迢永远都是这样,散发着热情和友善,无比招人喜欢。靳蔚然,叶巧巧,麦肯,大家都喜欢围着陆迢转,肯定还有更多霍向宇不知道的人,曾经围绕在陆迢身边。
霍向宇没有明说过,但陆迢在他心中的意义确实非同一般,那场地震震塌了梧村大半房屋,也摧毁了人的心。时至今日,霍向宇仍不敢说他已经遗忘了那个混乱黑暗的夜晚,只是一瞬间,天崩了,地裂了,房子塌了,家散了,什么都没有了。
这样的阴霾怎么可能说忘就忘,严春华给霍向宇的心理测评是严重创伤后遗症,他不像弟弟,地震发生时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婴孩,霍向宇正是张开怀抱拥抱未来的年纪,却在这时候遭受了生活给予他最沉重的一拳。
霍向宇变得沉默寡言,思考为什么死去了那么多人,他却活了下来,明明他什么都不会,少年的躯体还背负不起太深的重量,这些疑问让他迷茫愧疚,无所适从。直到陆迢闯进他的生活,一个八岁的小男孩,明明什么都不懂,却因为看出漂亮哥哥难过低落,于是用天真稚拙的话语鼓励他,小孩眨着圆圆的眼睛一遍又一遍告诉霍向宇:“迢迢最喜欢哥哥,哥哥好厉害!”
因为陆迢的这份依赖与喜爱,霍向宇得以走出黑暗,陆迢对他而言真的很重要。
只可惜这份重要只是单方面的,他需要陆迢,陆迢却并不一定需要他,他的小朋友幸福快乐,有爱护他的亲朋好友,也有爱慕他的女孩,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陆迢从梧村离开后,霍向宇给他写过信,他知道陆迢喜欢热闹,很怕无聊,于是搜肠刮肚把他单调的生活写得精彩。一开始,陆迢是回过信的,并且认真地写了很长一封,那时候他还在用田字格,写的字趴手趴脚,也没有比他弟弟好到哪里去。霍向宇展开信封,陆迢的字迹像一串小螃蟹,絮絮叨叨地说着班上的同学如何,最近他做了什么,霍向宇都能想到陆迢手舞足蹈的样子,在信的最后,陆迢说他最喜欢哥哥,还邀请霍向宇来他家玩。可是后来陆迢去了国外,这邀请自然不了了之了。阳光可爱的小朋友,无论在哪里身边都簇拥着各种各样有趣的人,陆迢渐渐忘记了霍向宇,甚至多年后两人再度相遇,他也丝毫没有回想起来。只能说散发善意结交朋友,在陆迢的生活里太常见了,帮助一个情绪低落的少年,对陆迢来说只是释放了一次善意,就像他对叶巧巧做的一样。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