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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和形体课,明尼苏达州圣保罗城的精英,也把他长着青春痘的孩子们送到那里学华尔兹和礼仪。
1940年 圣诞节
啊!傻子,我的宝贝,我的小丑!……他和我是多么相像。一生下来就像。两个喜欢社交生活的舞迷,两个被惯坏的孩子,让人难以忍受,而且两人的父亲年龄都很大。他和我一样,在学校里表现都很一般。一个出色的双人组合。“可以做得更好”,两个永不满足的人,命中注定要永远失望下去。
我们有那么多共同点。在《纽约客》的一场访谈中,威尔逊[8],那个勇敢而诚实的老人昨天说,最奇怪的是我们长得很像,“甚至在结婚之前,他们就像是一家人,”他说,“就像哥哥和妹妹。这太奇怪了,这是他们身上众多奇特的东西之一。”
我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但我回想起有天晚上,在我们下榻的阿尔贡甘酒店的套房里,我化了妆,把头发梳向后面,中间留了一条头路,用了一整支美发膏,然后穿上司各特的衣服(我想,这是他在军官饭堂里穿的衣服,深蓝色,银丝翻边,裤缝是缎绦的,衣扣上刻着皇家的鹰徽),在光光的脖子上系上一条黑色的领带。衣服很合身,好像是为我订做的,我的腰很挺,胸部扁平得像男孩。这种袒胸的衣服紧贴着我的肉,我感到飘飘然的。我第一次在曼哈顿成了一个性感的女人,成了人们所说的炸弹,和这种女人一起出门,男人会自豪得发疯;和这种女人回家,男人会欲火中烧。我不再是怪怪的外省傻女人。在场的人都惊呆了,纷纷拍手,有的甚至感到尴尬,因为我还会模仿,拿演员的话来说是能“抓住”司各特的各种表情。但他不太喜欢古怪的东西:司各特喜欢的是他的贵族娼妇,喜欢的是为人严厉的肮脏女人和杂志封面上最佳的搭档。司各特喜欢和渴望的,是他的南方美女,而不是在镜子前面女扮男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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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比我高三厘米(他与谢里登的飞行员们竞争必输无疑——他们是那么高大,那么强壮——更不用说他真正的情敌,那个曾让他痛苦的巨人埃杜阿尔比我们高两个头)。穿上浅口薄底高跟鞋,我比他高一点点。这时,深埋在我的心中的一个不容置疑的声音不知道从什么祖传的地方冒了出来。(究竟是什么?想起了关于身体的古训?或者是关于神器,关于被破坏的器皿的启示录?人们把那种器皿叫做“永远是女性的东西[9]”。)祖先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弯腰,低头,不要打击你丈夫作为男人的傲气,他比女孩还敏感。”于是,我便低声下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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