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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吼吼吼!
”
僵尸咆哮着冲入劫匪群中,大开杀戒,它的蹦跳速度极快,左一个心窝子,右一个心窝子,将这小小的庙宇化作屠宰场。
嗷咦嗷咦嗷!
老马见这修罗场景,四蹄一软,瘫倒在地,只敢在内心惊叫,把脑袋埋进干柴里,做一个我看不见你,你就看不见我的鸵鸟。
反观陈胜则是神情镇静,将手搭在杖刀柄上,身子稍稍弓起,肌肉绷紧,微微侧耳倾听。
“小哥,这僵尸已成气候,我亦降伏不住,需得回去通知门内长辈来处理,趁着这几人吸引仇恨,我们还是快跑吧!
”
周同焦急喊道,手持桃木剑,朝着角落处的陈胜跑去。
三步,两步,一步。
锵!
杖刀出鞘再入鞘。
周同的咽喉出现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
“嗬嗬……”
他捂着伤口,鲜血依旧不断从指缝溢出,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是倒在冰冷的地面上。
周同拼命仰头,死死盯着陈胜,眼珠子瞪得比老马还大,嘴巴一张一合。
好似是在问为什么,你是怎么发现不对劲的。
不说个所以然来,他死不瞑目!
“何家沟我去过,那里的人家庭情况很一般,就算是最富庶的人家,也雇不起赶尸匠。
”
陈胜淡然道。
半年前何家沟办丧事,请他和老人去拉二胡,赚了半吊子钱和一顿吃席。
原,原来是这样啊。
周同不甘心地闭上了双眼。
他是个野茅山,并未受茅山上清正统承认,只是学得一点民间流传的皮毛炼尸之术,便打着茅山的旗号罢了。
那具僵尸生前确实是何家沟人,不过并不是什么有钱的行商,而是一个武馆学徒。
武者,气血强大,体魄健壮,最是适合用来炼尸。
他此行的目的,就是前往何家沟,让僵尸吸食至亲之血进化。
却没有想到,在这小庙躲避风雪时,竟会碰到一个上好的炼尸材料。
陈胜那看似瘦弱的身子,内里的气血却无比丰厚,都赶得上入品的武者了。
周同见猎心喜,但他又怕陈胜真的是个武者,便和其套近乎,想要靠暗算,兵不血刃地拿下。
那驴肉乃是用麻沸水酱制而成,别说是刚入品的武者,就是一头斑斓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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