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七十八章 若年轻十岁我们多般配,姜早沈枭无广告弹窗,佚名,新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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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出现在我的人生里。
可越美好的东西,越是握不住,越容易破碎消散。
我们静静拥抱了很久,直到阿诚在外面敲门,说是抓到了麻爷新纳的干女儿。
我推开他让他赶快去,他捧着我的脸问我他舍不得走怎么办。
我舀了一勺汤汁塞进他嘴里,大笑着说那你就留在这,我要出去逛街,你自己抱着锅不舍得去吧。
他瞧着我低笑几声,穿好衣服,不放心我一个人出去,吩咐阿诚指派几个身手好的保镖跟着我。
我软硬兼施说女孩子随便逛逛,跟着几个保镖算什么,并再三保证不会乱跑。
他无奈递给我一张卡,再三嘱咐我注意安全,随后跟着阿诚出去了。
我出门前特意向佣人打听夏小怜的动向。
我和她这段日子谁也见不着督军。
我在沈枭身边习惯了,夏小怜不行,自打被督军从金销买回来,就开始夜夜独守空房。
和男人其实一样,女人也不乐意自己睡,谁不想爽一下再入眠呢。
于是佣人和我说,她前段时间上蹿下跳,到处找督军的位置,甚至找阿诚撒泼,差点动了手。
我问她然后呢。
她说督军自然不会见她,哭哭啼啼走了。
我好笑又不可思议,督军那么儒雅稳重一个人,怎么挑了这么一个蠢货,还跑来警告我,就这样的我动根手指就能碾死。
转而一想,督军本身就多疑,不喜欢太聪明的。
她若长了一副好皮囊又长了一个好脑子,督军反而防备她了。
她越是胸大无脑,冲动任性,背地里做点什么越方便。
这个念头闪过,我对夏小怜的戒备大增。
扮猪吃虎,绝对是另一幅境界了。
我让佣人盯紧,她来找督军都要记下告诉我。
她应下。
我也没闲着,穿戴好去了一家商场,给督军买了几件男士衬衣。
过马路时,一个奇怪的女人忽然拉住了我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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