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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琦,字禹珪,京兆长安人,唐朝中期政治家、理财家。以明经科入仕,历任御史中丞、御史大夫、京兆尹、太子宾客、户部侍郎判度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度支使、铸钱使和盐铁使等官职,封为扶风郡公。建策起江淮财赋,创榷盐法,改革货币制度,为安史之乱后的唐朝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五琦,作为第五庭的三子出生于京兆长安,幼年失去双亲,与哥哥第五华相依为命,敬重兄长,兄友弟恭。以明经科入仕,先后任黄梅县尉、杨子县丞等职务。为人耿直,因直言进谏触怒权贵,而被贬为南丰县尉,此后又遭遇过三次贬谪,历任青州从事、河南招讨判官。
在陕郡太守韦坚手下任职,韦坚担任的江淮租庸转运使一职被免去,改任刑部尚书,其陕郡太守职务由御史中丞杨慎矜接任。韦坚的妻子姜氏是姜皎的女儿,姜皎是李林甫的舅父,所以李林甫对韦坚很亲昵,后来韦坚因开通漕运得到唐玄宗的宠信,有了成为宰相的志向,加之他又与李适之交好,导致李林甫从此厌恶韦坚,并借此机会将韦坚调回中央,暗中剥夺他在地方的实权。第五琦受到韦坚的牵连导致贬官,通过多次升迁当上了须江县丞,太守贺兰进明颇器重第五琦的才能。
安禄山反叛,贺兰进明调驻北海,向玄宗奏请,提拔第五琦为录事参军,此时安禄山已攻陷河间、信都等地,贺兰进明未派兵抗御,玄宗大怒,派遣使臣持刀赶来宣旨说:“你若不火速发兵,立即就地正法。”贺兰进明十分恐惧,不知道如何应对,第五琦便建议用重金招募勇士,出其不意奇袭贼军,贺兰进明采用其计,收复了失陷的郡县。
唐肃宗驻彭原时,贺兰进明派第五琦上朝奏事,第五琦陈奏道:“现在是朝廷急需用兵之时,然而军队强大战斗力源自于充足的粮饷供给,而粮饷直接同赋税挂钩,赋税多出于江淮一带,倘若能授我一职,悉数将东南的钱财化作军饷,立即支援函谷关、洛阳前线,只待陛下下令。”肃宗听后大喜,让第五琦担任监察御史、江淮租庸使。肃宗后来接连提升第五琦为司虞员外郎、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司金郎中,兼御史、诸道盐铁铸钱使。盐铁使这个官职,就是从第五琦开始设置的。
当时,正处于战争时期,第五琦遇事速办,在此时创建榷盐法,官府派人到山区、沿海一带收取盐井、盐灶的盐,官府派专门的吏员进行官方专卖。旧有以制盐为业的人家和无业游民都愿以此为生计,免去他们的各种徭役,隶属于盐铁使管辖,私自制盐和偷卖盐的行为按罪论处。百姓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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