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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私人持有的话,是属于违法的。
也就是说,如果谁持有这种货币,其实就是持有了“赃物”。
为此,在美国还曾经爆发过一个有关于双鹰币归属权的案件,最终还是以美国政府获得胜利而告终。
生活在费城的琼·博朗·斯维特还有她的两个儿子在2003年,在琼·博朗的父亲伊斯雷尔·斯维特存放于美联银行的一个保险箱中发现了十枚“双鹰币”,当时这一家子人乐坏了,毕竟按照2001年的拍卖价格来计算的话,这十枚双鹰币的价值就高达七千多万美元。
琼·博朗立刻找到了美国铸币厂的专家帮忙鉴定这十枚双鹰币,可虽然鉴定的结果可以确认这十枚双鹰币就是当年的漏网之鱼,但这十枚双鹰币却是被美国政府直接扣下了,而且美国政府给出的答案相当的气势——这十枚双鹰币不归你!
这样的指责还了得?最关键的是,这可是价值超过七千万美元的双鹰币啊,你美国政府凭啥说扣就扣?不行,老太太我得和政府交饬交饬!
于是老太太一家人一纸诉状就把位于费城的美国铸币厂给告上了法庭,要不你们铸币厂归还我那十枚双鹰币,要不你们就得支付给俺四千万美元。
美国政府当然不可能答应,于是派出了强大的律师团来打这场官司。
美国政府律师乔尔·斯威特一针见血的就指出了“你家(琼·博朗)根本就不曾合法拥有过这十枚双鹰币,又何曾来的扣留这一说?”
乔尔提出的证据非常充足,主要有两点来证明琼·博朗一家人根本就不曾合法拥有过这十枚双鹰币。
第一个证据就是当年将金币存在美联银行保险箱中的人并非琼·博朗的父亲斯维特,因为美联银行1996年出租这个保险箱时,斯维特已过世六年了,怎么可能把这十枚双鹰币存到银行保险柜?
而且,斯维特遗嘱生效后,他的家人也没有将金币列入遗产表中或为其支付遗产税,你说你这个老太太又凭什么说这是你爹留给你的遗物?
仅仅是这一个证据,就把老太太一家驳斥的无话可说。
随后,乔尔又出示了第二个证据,这个证据就是来源于已经被废除的《黄金储蓄法》。
当年颁布这条法令的时候,美国还实行金本位制,所以这项法令是绝对没问题的,而双鹰币铸造的时候《黄金储蓄法》还在实施,再加上双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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