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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迪斯尼公司!!”
《芝加哥论坛报》也不甘示弱,直接爆出了殷俊和南方公司达成协议,购买除了美国、日本、宝岛三个地方之外的所有7-11权益的新闻。
读者们看到这里,才一下子惊讶起来。
一个有才华的东方人,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哇,好厉害哦”的印象而已,实际上并不会怎么融入主流。
邓莉君要不是唱了《手拉手》这首令美国人骄傲的歌曲,她也不会被美国的主流所接纳。
可是!
原本只是一位有才华的年轻人,忽然间就变成了一个花了30多亿美金,眼睛都不眨的收购了美国三家公司的超级富豪,这给美国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一时间,美国人对殷俊有了浓厚的兴趣,这种兴趣不少因为邓莉君,而是因为殷俊本身。
于是,《洛杉矶时报》干脆就做了一番从1978年2月16号开始,殷俊所有的人生轨迹的专刊报道。
洛杉矶华人最多,其中香江人又占据了三分之一,所以很多人都知道殷俊发家的经历。
经过了记者们的综合了解和比较,最后他们得出了一个比较中肯的,并不是那么激进的成长轨迹。
但饶是如此,殷俊16岁就开始独自闯荡,在香江打出这么一大片天地的事情,还是让所有看过这个专辑的美国人瞠目结舌。
他们觉得殷俊发家的经历很熟悉,这不就是他们一直宣扬的美国梦吗?
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从乡下来到城市,通过自己的奋斗,成为了首屈一指的富豪……这完全就是样板戏嘛!
美国人这点好,他们会羡慕富翁,但是很少有嫉妒甚至恨富翁的。
殷俊年龄这么小,便打下了这么大一片家业,如今还杀到美国来了。
他们更多的感受是,这小家伙真行!真厉害!我也要向他学习!
……
报纸爆出消息来,是殷俊早就预料到的事情。
只是他不知道,这生意都没有谈完呢,美国的大街小巷就传着这些消息了,看来美国的八卦记者们,也是无孔不入啊。
此时,麒麟集团和南方公司的合约已经达成,虽然第二部分的款项还要等6个月之后才付清,但7-11的股份已经到了殷俊的手里,7-11公司已经正式纳入了麒麟集团。
但是除了这块牌子,殷俊基本上可以说什么都没有——美国这边的员工和店面,仍旧属于南方公司,和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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