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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将昨日剩下的饭菜直接煮了一锅汤饭,虽说这锅汤饭既简单速度又快,一会儿就煮好了,可陈初阳却爱吃得很。
汤饭味道很丰富,而且里面还有好些肉片,他吃的很满足,他昨日的晚饭还没吃到这么多的肉呢。
饭后,陈初阳便要准备去镇上了,临出门的时候,柳母给他拿了个漂亮的小背篓出来,那小背篓是彩色的,且只有一个竹篮那么大,形状还奇怪得很,底下和上面都小,中间却有个大肚子。
陈初阳觉得新鲜,拿在手里瞧了好一会儿都没舍得背到背上去,柳母见他那新奇喜爱的样子,便笑着对人说道:“这是你二婶给我的,我一个老婆子背着像什么样子,往后你去赶集的时候就背着它去吧。”
“嗯!”重重点头,陈初阳同样笑的灿烂!这么漂亮的小背篓是他的了。“谢谢婆婆。”
得了漂亮的小背篓,陈初阳高兴得很,可他没想到他婆婆还给了她两钱银子。
“买了芝麻油剩下的钱自己收着,若是想要吃糖就买一包回来,平时没事也不会去镇上,买了回来每日吃几颗甜甜嘴。”柳母手上还有活儿,她在做一个褂子,应该是给阿奶做的,给了陈初阳钱就继续干活儿了。
陈初阳把那两钱银子收好,背着自己的小背篓开开心心的出门了,要买的糖虽还未吃到嘴里,可他脸上的笑已经甜的和吃了糖一样了。
第27章
陈初阳以往住在梅家村,赶集的时候都是去白云镇,眼下到了柳家村,要去的便是杨树镇了。
杨树镇周边有许多的大村子,且镇子不止面积大还临江,可以直接坐船去府城,虽说是镇子却是和一个县城一样繁华,进城之后还是外城,便能看到商铺林立,各色杂货什么都有得卖。
除却各种商铺,街上还有不少挑脚货郎,吆喝的声音他走了老远仍能听见。
白云镇每逢二五八便是赶集日,而这杨树镇则是三六九,但今日十一,虽不是赶集日,街上却依旧热闹。
陈初阳今日出门是好生打扮了自己一番的,他手上虽没有戴着那对银镯子,可头上的马尾却绑了一根红色的发带,一抹打眼漂亮的红色飘荡在一头乌发之间,让他整个人都精神了不少。
除却头上的漂亮发带,身上的衣服也是一般农家人不会上身的颜色,他穿的是一身杏黄色的衣服,颜色嫩的像是山间的米汤花,虽说这是柳春风的旧衣,可瞧着和新衣也没什么区别。
俗话说得好,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人一打扮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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