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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觉得很奇怪,沈诩好像没有射在他里面,又怎么会发烧?
齐明珠给他买了退烧药,他吃了就睡,夜里浑浑噩噩地看手机,沈诩还是没有回复他那张吃光的餐盒照片。
这次发烧时间比以往短,三天就好了,只不过后来有点咳嗽,齐明珠准备婚礼忙得不可开交,简筝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几乎时刻抱着手机发呆。
一周后,简筝买了机票打算回南宁,齐明珠不舍得,问他:“就不能在这儿待到我结完婚吗?”
“不了。”简筝摇头,他又瘦了许多,下巴很尖,“不能一直在这,等你结婚,我再来。”
没有沈诩的城市没有任何意义。
“好吧。”齐明珠自知不能做过多的阻拦,简筝总要自己慢慢走出来。
“明珠,再见了。”
回南宁的第一天,简筝把长时间没人住的家里打扫了一遍,累得腰都直不起,一直忙到半夜,他才洗澡上床,嘴里念着沈诩,迷迷糊糊睡着。
一周后,他正式收到了齐明珠的结婚请柬,同时,也收到了一封署名为沈诩的信件。
他坐在家里客厅的沙发上,整个人缩在角落里,电视还在放着不知名的综艺。
直到电视画面里刺耳的笑声跟欢呼声吵得简筝回过神,他才打开那封信。
简筝:
其实有很多话想说,但又觉得似乎没什么重要的,从家里离开那天,你睡得很熟,就没叫醒你。
我回了老家一趟,看了我的父母,小侄子最近因为生病没去学校,缠着我给他讲题,他很聪明,讲一遍就会,家里人都说他很像我,但他以后一定比我好。
毕业那年我原本就该走的,我确实放弃了那次机会,但我没有后悔,身边的人好像都觉得我做错了,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人总是会在各种衡量以后做出最后的决定。
我的选择就是留下跟你结婚而已,那个时候确实太喜欢你了。
至于为什么,也许是因为见面第一天你在饭桌上替不会抽烟的我解围,就记下了,再也没忘掉。
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我自己的选择,你不用愧疚,包括现在决定再离开,也是我权衡之后的决定。
方千帆的婚礼上,你喝多了,原本轮不到我送你回去,有人起哄,他们知道我对你的心思,作弄我罢了,方千帆要我送你走,我答应了。
在车上你一直叫他的名字,到家以后也是,你抱着我喊方千帆,我再三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