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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现场抄家,也没去过赌坊,还真为这个答应了。
在双方的联合作业之下,可算在黄昏时分忙完赌坊和吕家的所有事。
账目明细先一步呈到了龙案,而后是从吕家人那审出来的口供。
西戎探子的嘴紧一点,暂时撬不开,吕家人那边得知吕正业给西戎送了一百万两,以为要背上通敌叛国的罪名满门抄斩,哪敢不配合?
御书房内,皇帝和百官看完账本和口供后,不禁反思自我。
听到吕正业输了一百万两,君臣没觉得哪里不对劲。
吕家先祖当年跟着大盛开国皇帝打天下,开国功臣有不少优待,吕家做了一百多年的木材生意,吕正业又从国库和私库偷去那么多东西,有个一百万不是挺正常的吗?
再者,近期抄家抄的多了,这家几百万,那家几百万,他们听着听着就习惯了,户部尚书还觉得少呢。
不是楚婳大致算了一下,他们或许得等搜查到吕正业的密室时才发现。
不行,得反省一下。
不能见多了几百万,就把眼光放高了,不把几万十几万的小钱放在眼里!
大理寺卿站在一个比较公正的角度:“吕正业罪大恶极,理应按律严惩,吕家其他人没有参与,按理应从轻发落。”
刑部尚书却有不同意见:“吕正业偷窃国库和皇上的私库,多年来虐杀数人,私自开采朱砂矿,向西戎输送一百两万,这是资敌!”
“以上桩桩件件,哪一件不是罪大恶极?吕家其他人不是同罪,也有失察之责,包庇之罪,纵容之嫌。”
一个从轻,一个从重,立场鲜明,理由更鲜明。
有他们俩打前锋,其他官员各自发表意见,讨论得很是激烈。
他们中有些人和吕家有姻亲关系,受人之托,帮忙说好话:
“子不教父之过,吕家的确有失察之罪,看在还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的份上,从轻处罚吧。”
有些人得过吕家的照拂,得还这份人情:
“吕正业打杀的都是签下卖身契的奴仆,本就掌握着生杀大权,吕家人后续也有妥善安置其家人,罪不至此吧?”
也有人和吕家并无牵扯,单纯就是看他们的所作所为不顺眼。
比如左都御史王佑:“签下卖身契的奴仆是人,不是畜生,不能毫无理由就将人随便打杀。”
“犯下大错可以罚可以打却不可以杀,掌握生杀大权的前提是奴仆背主,也需派人扭送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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