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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青将一道精纯的斗气注入他体内,封住他的血管。又拿小刀挑开了他皮肉,抽出了玉简,一看箭簇,乃是用狼牙所制。
“果然是草原常用的狼牙箭。”鲜于豹凑了过来,目色凝重说:“老大,速速驰援。乌拉村虽然人多势众,但草原马贼既然敢攻打,肯定有其把握。”
“有多少人马?”雷青用天雷斗气替他止血,刺激着他周身,让他恢复些精神。
“约有两三百人马。”斥候有些艰难的说:“他们已经围住了乌拉村,远远放火箭,见人就杀。”
雷青眉头一挑,竟然有两三百个草原马贼?自从知晓自己要驻守叶赫镇,雷青就知道自己恐怕免不了要和草原马贼打交道了。
遂也收集了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情报资料,呼尔大草原中,游牧民族甚多,分成大大小小无数个部落。虽然有王庭,但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
草原人逐草而居,基本都是牧民组成,靠着放牧过生活。和其他地方一样,有老实本分者。也有喜欢不事生产,四处劫掠者。
文化和理念的差异,那些草原马贼并不觉得抢劫别人有什么不对,就像狼吃羊一样,天经地义。
好战成性,让他们大多数武力都不俗,尤其是擅长骑术和射术。游骑兵战术,更是他们吃饭的根本。
雷青看了一眼自己的人马,包括借来的二十黑铁精锐和三个青铜队将,总数也就是两百九十个。其中,真正经过血战悍勇者,也就是百来人。
一大半人马,都是刚刚丢下了锄头,相应自己号召的村民。虽说这西北之地民风彪悍,又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苗子。
可毕竟没有经过大量的训练来打磨军纪和实力,只能算是一群乌合之众。别看这群人穿着皮甲铁甲,手持兵刃,一副威风凛凛的样子。一旦打起仗来,连军令都听不懂,只会乱哄哄的一拥而上,或是战局不利时,丢盔弃甲逃跑。
雷青不得不考虑清楚,毕竟这群好不容易招来的兵,没经过训练就投入战场,对他们简直就是谋杀。
“老大,你还考虑什么?”鲜于豹虽然浑,却是个热血男儿。见得雷青皱眉思索,以为他怕了,遂怒声说:“你要不去,我去,我带着几个亲卫去救人。”
“混账。”雷青眼神一凌厉:“你还懂不懂军纪军令了?我说过我不救吗?就算救人,也得考虑好战术,否则,乱哄哄的一拥而上,就是拿自己兄弟们的性命开玩笑。这事我暂且给你记下,到了叶赫镇后自领三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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