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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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的你们有谁认识吗?”闫庆林盯着被闵晓程扶着走出门的赵海亮,脸色难看。
他怎么会看不出来,今天闵云程要宴请的主角,就是这人。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让闵云程亲自出马的,肯定是和林氏影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的。换句话说,这人身上必然有哪些是闵云程无比看重的。
如果说之前,闫庆林想的是尽力挽回闵云程,至于林氏影业,闵云程真是喜欢的话,他也不是不能顺手帮着做起来。到时候,也让闵云程开心一下。
现在却是完全改变了想法,那就是那个林氏影业根本和他五行相克,不管能不能挽回闵云程,他都要让林氏影业不存在。
还真是巧了,这回和他一起喝酒的还有一位剧作家。
竟然还真认识性子怪癖、平日里总是深居简出的赵海亮:
“闫导问他呀,他叫赵海亮,小说《岭南□□》的作者。”
“《岭南□□》?”听到这个名字,闫庆林明显愣了一下,隐约觉得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熟悉。
“就是那本当初差点儿拿了中夏文学大奖的,却在临门一脚时,又被拿下的作品。”说话的人明显有些唏嘘感慨——
《岭南□□》这本书他也看了的,绝对是一本好书,就是赵海亮太过大胆,写的内容除了亲情、爱情、友情之外,还直指时代痛点儿,所谓殷鉴犹在,这样过于写实性的作品,就是问世之后群众反响不错,也仅仅发行了一次,出版社那边怕出什么问题,根本就没有再版。
闫庆林却无疑不想了解那么多,他现在就一个想法,那就是去跟电影厂相关负责人说一声,拿下《岭南□□》,当然,目的并不是要拍,而是压在手里——
就冲赵海亮刚才对他的态度,这个故事就注定不能面世。
至于说赵海亮会不会答应,也不在闫庆林考虑的范围之内——
以他们电影厂的名头,有的是大牌剧作家捧着写的东西等着合作。
他既然没太听说过赵海亮此人,那肯定是对方名头不响。一个三流作家,作品是签给他们大厂还是签给一个刚建立不久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根本不用想就知道怎么选择。
倒是跟他介绍赵海亮的人,看到闫庆林的态度,有些不以为然——
赵海亮的作品只是在普通大众中推广程度不够,对于他们这些文字工作者而言,却是不同的,无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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