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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开会途中,搭档突然坐得笔直却满脸沮丧,正犯困的茶梨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恰好看到他后颈处飘飘忽忽地冒出一柄小白旗,上书一个黑字“穷”。
原来他当时是在计算月薪的支配。
月薪6802。
1500是他家高中生每月的生活费。
399?哦对了,高中生球鞋坏了,搭档上周给他网购了一双。
2999?这个……昨天电话里高中生提起平板电脑坏了,要买台新的。
49.9最终改成了9.9,这个倒不用猜了,搭档前几天花这钱的时候茶梨是目击者,搭档有点腰痛,想买一个开车时能用的腰垫,原计划买49.9的,最后买了个9块9的。
剩下不到1900,还要缴水电物业费……于是搭档不得不向生活举起了白旗。
所以为什么要养小孩呢?当初离婚的时候让给前妻不好吗?不懂。
茶梨把本子扔回了抽屉里,思索了片刻,不愿意朝某个方向去想,可是从现有的依据来推断,这种情况并不是绝无可能:搭档因为缺钱,而犯下了署长无法托底的大案?
会是哪种案件?
职务侵占?不是,警署根本没有钱,有钱的话……署长早就捞了!署长还那么穷,可见警署真的没钱。
收受贿赂?也不应该,诺亚城民风淳朴,市政机关一应事务公开透明,自茶梨任警职以来,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贿赂这种事真实发生,搭档会开这个万恶的先河吗?问题是搭档好像也没有能索贿的对象,诺亚城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兢兢业业大搞犯罪事业的牢饭选手,谁会找警察行贿?
那么会是渎职吗?按照警署传统,二人组的所有工作,都要搭档两人一起去办,搭档经手的案件,也必然要经过茶梨,搭档如果因为渎职被抓,茶梨也没道理还能逍遥法外。
最关键的是,如果真是上述罪名,并没有什么不可说,就算是警队丑闻要对外遮掩,署长又何必对茶梨三缄其口?
之后,百思不得其解的茶梨还是勇闯了重案组档案科,豁出去哪怕要犯错误,也想从最近的卷宗里找出和搭档有关的蛛丝马迹。
结果那档案科管理员一见神探闯进来,说要看卷宗,马上兴高采烈地把今年的存档全都翻了出来,主动交给了茶梨。
……足有厚厚五页。而且茶梨想找的东西,毛也没有。
最后茶梨在走廊里挨个把全组几间办公室走了几个来回,随机翻了几位领导的信息面板,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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